賽會職責

  1. 安排比賽場地
  2. 編排比賽秩序
  3. 安排裁判執法
  4. 紀錄球賽結果和其他相關資料事宜
  5. 籌辦賽事會議
  6. 制定及檢討賽例
  7. 更新賽會網站資料

有關籌辦賽事及賽事中一切有關事宜,賽會有最終及絕對的決定權。
賽會在特別情況下可隨時終止整項賽事,未完成賽事之球隊可在扣除基本行政費後,按比例取回費用。
終止賽事所需條件(包括但不限於):

  • 超過75%比賽球隊被取消資格;
  • 裁判會無法接受比賽球隊的紀律或行為,要求終止為本賽事執法。